五星紅旗不能隨便掛。懸掛國旗必須符合國旗法的規定。根據國旗法的有關規定,在國慶節、國際勞動節、元旦和春節,各級國家機關和人民團體應當升掛國旗;有條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城市居民住宅(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可以升掛國旗。同時,早上要升高,晚上要降低。不得升掛破損、汙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同時,國旗與其他旗幟同時升掛時,應當將國旗置於中心、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中國人民的國旗是中國人民的象征和標誌。每個公民和組織都應該尊重和愛護國旗。中國人民的國旗是中國人民的象征和標誌。每個公民和組織都應該尊重和愛護國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第五條下列場所或者機構應當每日升掛國旗:
(1)天安門廣場和新華門;
(二)中國* * *黨中央、NPC常委、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國* * *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⑶外交部;
(四)機場、港口、車站等邊境口岸和出入境邊防海防哨所。
第六條下列機構所在地應當在工作日升掛國旗:
(壹)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各部門和地方各級委員會;
(二)國務院各部門;
(三)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五)中國生產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地方監察委員會;
(六)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
(七)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
(八)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
(九)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
(十)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有關機構和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有關機構。
除了寒假、暑假和休息日,學校每天都要升國旗。有條件的幼兒園按學校規定升掛國旗。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展覽館、體育館、青少年宮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當在開放日懸掛國旗。
衍生問題:
侮辱五星紅旗的處罰是什麽?
侮辱國旗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侮辱國旗罪是指在公共場合焚燒、損毀、塗寫、玷汙、踐踏等侮辱中國人民和國旗的行為。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國人民和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中國人民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