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法律要求買假貨要幾倍賠償。買到的假貨是普通商品,可以獲得三倍賠償。如果是食品,可以要求十倍賠償。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消費者除了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價款十倍的賠償。
第二,在古玩市場買到假貨算不算詐騙?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大量公私財物的行為。
看看元素:
(壹)客體要素
本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B)客觀因素
本罪客觀上表現為采用詐騙方法,騙取大量公私財物。
(3)主要要素
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
(4)主觀因素
本罪主觀上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好了,現在來看看我們的文物古玩市場(不考慮規模和正規程度)。可以說90%以上都是假貨、仿制品甚至劣質殘次品,但標價往往是幾萬、幾十萬、幾百萬。當然,也有所謂的“撲殺”,買家知道是精品,賣家不知道是以極不合理的價格交易。這不是詐騙甚至是詐騙嗎?
很多人會說,按照古玩市場的慣例,賣家沒有義務告知文物的真偽,壹切交易都是憑買家的眼力。在古玩市場買收藏品要看眼力。買到假貨,只能自認倒黴。還有壹種觀點認為,玩古董的樂趣在於真假難辨,真中有真,主要考驗買家的眼力和膽識。這簡直是詭辯。“打眼”不算出軌,不算利益損失嗎?
妳拿壹個舊釉面土窯,把碗打碎了,說是清朝的,不是造假。
我就不明白了,古玩市場是不是梵蒂岡的,不受國家工商法規甚至刑法的約束?如果買家當場指出賣家的不實,還認為是擾亂規章制度,比國家法律還大?
賣家和買家,明知是假的、劣質的,仍然不聲明是用欺騙手段獲利。難道他們不應該保留退貨權和追索權嗎?
很多人認為古玩市場是個鬼市,買不起就別進來。這是圈子裏的東西。問題是每個人都有進來的權利,會有信息不對稱,會有重大欺詐,會有壹部分消費者受到損失!這樣的所謂“規則”其實是壹種糟粕!
三、如何申請假壹賠三?假壹賠三可以由商家先立案,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由消費者協會先提起訴訟,投訴商家的行為,或者通過法院訴訟。
以上為大家介紹了法律規定買假貨需要賠償多少倍的相關法律知識。綜上,超市賣假貨壹般可以獲得三倍賠償,賠償金額在500元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