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吉日网官网 - 油畫收藏 - 地質數據的收集和管理

地質數據的收集和管理

(A)收集的地質數據非常龐大。

新中國成立以來,截至2007年底,我國共投入地質勘查費501.3億元,形成了大量的地質資料。截止2010年底,我國國家級和省級地質資料匯交機構匯交的各類地質資料已達38萬余檔,見表3-2。

表3-2 2010年全國成果地質資料收集利用匯總

繼續的

資料來源:國土資源部2010全國地質資料管理與服務公報。

近年來,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地質數據的表達形式正從傳統的紙質向紙質、聲像電磁介質轉變,數字地質數據服務的作用日益凸顯。目前,隨著地質資料電子文檔的增多和現有圖形地質資料數字化的穩步推進,館藏地質資料的數據量大大增加。僅國家地質檔案館收集的數據就達到了26TB(含備份數據),並且每年都在以兩TB以上的速度增長;數字化地質資料2.2萬種,建成國家重要基礎地學數據庫近20種(表3-3),成為推進地質資料公共服務更加方便快捷的條件。

表3-3國家地質檔案館收藏的主要數據庫

(二)地質資料收集逐步規範化。

地質資料管理經歷了三個階段,管理力量逐步精細化,收集手段逐步現代化,滿足了管理服務的需要。

1.定義機構,提出匯款單位和大致時限。

1963年5月30日,國務院批準頒布實施《全國地質資料匯交辦法》,明確了地質資料管理部門:地質部國家地質資料局負責全國各類地質資料的歸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局全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資料辦公室負責全省、自治區、直轄市各類地質資料的歸口管理。國家地質資料局和省地質資料辦公室也負責地質資料的借閱。

辦法提出了匯交地質資料的單位和大致時限:從事地質工作的部門,包括地質部、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局、中央和地方有關工業部門、地質科學研究部門、地質院校等。,必須在地質工作結束或終結時,向國家地質資料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級地質資料辦公室報送地質報告和其他資料。

2 .提出集中信息、業務指導和管理,明確匯款時限。

1988年5月20日國務院批準,1年7月0日地質礦產部令第1號發布,規定國家地質資料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資料機構是地質資料匯交的管理機關,負責地質資料的匯交、保管和利用,以及地方和基層單位地質資料的匯交。同時規定,國務院核工業主管部門負責放射性礦產地質資料的匯交工作,並接受國家地質資料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中外合資、合作和外商投資項目的地質資料,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提交。明確地質資料提交日期自審批或驗收之日起,兩年內提交區域地質調查報告、區域水文地質和工程地質調查報告、區域物化探和航空遙感地質報告、大中型礦區勘查報告;其他地質資料應在壹年內提交。

3.明確分類管理和收藏機構建設要求。

2002年3月19日國務院發布並自1年7月起實施的《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和2003年3月1日國土資源部發布並自1年起實施的《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進壹步明確了地質資料管理的內容和館藏機構建設的要求。《地質資料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的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各級各類館藏機構接受有關部門的委托,承擔地質資料的保管、提供和利用工作。

首次提出了地質資料收集機構建設的要求。《地質資料管理條例》第五條提出,國家建立地質資料信息系統。《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十八條明確提出,地質資料匯交機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硬件設施符合甲級檔案標準;配備必要的專業人員;地質資料接收、整理、保管、保密和利用管理制度健全;具備建立地質資料信息系統和提供地質資料社會化網絡服務的能力;地質資料管理經費有保障。第十九條提出,地質資料匯交機構應當利用現代信息處理技術,提高地質資料加工和存儲水平,建立地質資料信息服務網絡系統,發布地質資料目錄,開展地質資料綜合研究,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為社會提供公益性服務。

  • 上一篇:聖·歌德對晚鐘的介紹
  • 下一篇:悲傷表達心痛,說說全集
  • copyright 2024吉日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