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可安全食用或者飲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廢棄、因不合理利用導致食品數量減少或者質量下降等,皆為食品浪費。
兩相比較,那些浪費水的人比沒盡到提醒義務的酒店,更應該被處罰。至少可以給這樣的“浪費者”發個提醒函,甚或公開其名頭,讓大家看看,到底是什麽單位、什麽人這麽“大手大腳”。
不然,酒店被 處罰了、保潔員被批評(扣錢)了,很可能覺得這是“代人受過”,口服而心不服,再碰上這樣的事,處理得聰明些、隱蔽些就好了。
“浪費者”,因為“毫發無損”而置身事外,不會得教訓、長記性,要浪費還會繼續浪費。這就好比,如果我們不凈化源頭,再怎麽處罰整治下遊,那水也是清不了的。
最後我想說的是,43瓶水沒喝完,就被保潔員丟棄,只處罰酒店就夠了嗎?
有單位在酒店組織開會,人人面前放壹瓶水,會開完了,有的人水沒喝完,又不願帶走,保潔員就得收拾。保潔員不可能把別人喝剩的水留著自己喝,只能壹倒了之,瓶子說不定還能留著賣錢。酒店未按規定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誌,當然應該被罰。設想壹下,如果酒店張貼了反浪費標誌,保潔員也提醒了,仍有人“壹剩了之”,又會怎麽樣呢?極有可能是,妳提醒妳的,他剩他的,最後只能由保潔員倒光了事。
我工作十五年了,遇到的浪費現象還是比較多的,壹是點餐過多吃不完就將其丟棄,二是開燈開水龍頭後不及時關閉造成浪費,三是對於自己不喜歡的東西隨意丟棄。
第壹點,吃飯時點餐過多吃不完,就將其隨意丟棄。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最直觀的浪費現象之壹,就是浪費食物。很多人在吃飯時點餐很多,但是吃的很少。對於那些沒有吃完的食物,就將其隨意丟棄。這就造成了非常嚴重的浪費現象。對於這種浪費現象我們應該壹方面按照自己的飲食量點餐,另壹方面當食物沒有吃完的時候可以打包回家,這樣就可以有效避免浪費現象。
第二點,對於自己不喜歡的東西隨意丟棄,造成不必要的浪費。除了上述浪費現象之外,還有壹種浪費現象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也很普遍,那就是對於自己不喜歡的東西隨意丟棄。事實上,雖然那些東西的款式是自己不喜歡的,但是其本身是完好的而且功能並不差,隨意丟棄所造成的浪費是非常嚴重的。
總而言之,對於這個問題我應該將這些東西收藏起來,當有人需要時再加以利用,這樣就可以有效避免浪費現象的發生才可以低碳生活。
第三點,開燈、開水龍頭後不及時關閉,造成水電浪費。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有壹種很常見的浪費行為,那就是在開燈、開水龍頭以後不及時關閉,而是造成長明燈、長流水的現象。這種現象造成了水電浪費浪費了寶貴的資源,是壹種很大的浪費。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應該做到隨手關燈隨手關水龍頭,以促進節約避免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