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咨詢的語氣和其他孩子的家長交流。
小孩子在公共場合玩娛樂設施,不都是先來後到嗎?就拿蕩秋千玩來說,如果別的小朋友在玩,可以等壹會兒,等玩完了再去玩。如果等的時間長了,孩子也沒有結束的意思。
這時候妳可以用咨詢的語氣跟孩子的監護人說,妳的孩子已經玩了壹會兒了,我們給孩子玩壹會兒吧。畢竟這是公共娛樂設施嗎?互相商量的父母,謙虛講道理,壹般不會拒絕。
如果別的小朋友在玩,不要無緣無故的破壞。
當其他孩子在秋千上玩得開心時,其他等待的父母不應該破壞設施或傷害他們的孩子。比如有的家長看到別的孩子在蕩秋千,就迫不及待,就會表現不好。故意搖晃秋千的繩子,讓孩子玩不了,試圖給孩子摔倒,這實在是跑調了。
本來就是壹個娛樂設施,僅僅因為自己的孩子不玩就毀了它,然後搞得家長混戰,太可笑了。我還是想說,先和孩子家長溝通壹下,覺得合理的再輪流玩。如果遇到那種難纏的家長,就不要再浪費了,下次玩就好。
3.父母應該以身作則,而不是做錯誤的示範。
其實小孩子玩這種娛樂設施是沒有競爭觀念的。他們可能看到別人玩,也想自己玩。父母要想在孩子身邊,就要樹立正確的榜樣。如果他們能遵守命令,他們就應該遵守。
如果不能,就不要因為自己玩不好而和別人爭執,或者做壹些破壞其他小朋友爭奪娛樂設施的事情。太糟糕了。本來孩子是不知道爭取的,但是父母做這壹系列行為給孩子看,孩子自然會不自覺的模仿。
至於公園裏的遊樂設施,我覺得還是家長在照顧孩子的同時和其他家長商量壹下比較好。不要因為玩秋千就和人吵架或者拉打架。真的沒必要。不僅孩子不能玩得開心,最後父母也會因為沒有秩序感而很不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