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清的《投資管理實錄》說,開封府有個“張家大桶”,超級土豪,壹大幫人為了錢幹活。有壹天,張家的二世祖到助教家做客,我設宴招待他,叫他女兒來勸他“漂亮”,二世祖要求嫁給他為妻。我眼睛壹亮,卻不好意思說,我是妳家老家奴,我家家奴要是成了老公公公會被鄰居笑話的。洪邁的《簡毅誌》說,江西撫州有個賣布起家的陳泰。他致富後,放高利貸給附近的縣,生意興隆。惜春五年(1178),老陳去樂安縣討債,卻死了。兇手名叫曾小六,是老陳的特工之壹。曾小六向陳老師借了500塊錢去借錢。他賺了,發了大財。他當了“第壹頭目”,開了倉庫,存了幾千匹馬,卻想當“老賴”,於是直接殺了陳先生。
這兩個故事說明:第壹,莊家和錢民,類似於人和老板,沒有人身依賴,純粹是金錢依賴,所以風險大,考驗人品。第二,即使銀行家自稱為奴隸,他們也絕不是下層階級。曾小六是“第壹頭目”,老孫是“教輔”,都是地方勢力的代表。第三,商業資本轉化為高利貸資本,高利貸資本轉化為手工業作坊的生產資金。第四,錢敏找中介放高利貸在宋代很普遍。第五,大款們的高利貸活動非常廣泛,他們與銀行家勾結,形成了壹個相當大的高利貸網絡。如果錢可靠,錢的人就信任它,有時他們會代替錢的人去經營大型企業。據誌記載,王對泉州“已積累了數百萬噸的貨物”和“主要的船舶貿易”。惜春五年後,任命錢武達為全權代表,率領38人的貿易隊出國從事貿易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