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檔案內容包括:
1、建設工程項目報建表(附立項批文復印件);
2、招標文件備案表:
(1)建設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2)建設規劃用地許可證復印件;
(3)建設單位資金證明文件;
(4)建設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復印件);
(5)預算編制單位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編制人員的我證件(復印件);
(6)自行招行相關人員的職稱證件(復印件);
(7)招標代理合同備案(副本);
3、招標文件;
4、招標公告;
5、投標人報名登記表及確定投標人入圍名單;
6、資格預審文件。
招投標結束後資料歸檔內容包括
(壹)資料歸檔內容:
1、書面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2、委托代理協議(總公司至少留存三份原件);
3、招標方案或計劃;
4、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
5、招標代理工作匯總報告(即開、評標資料匯總);
6、中標通知書(原件);
7、業主意見反饋表;
8、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壹套)。
(二)電子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委托代理協議(掃描件);
2、招標方案或計劃(電子版);
3、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電子版);
4、評標報告(掃描件);
5、業主意見反饋表(掃描件);
6、中標通知書(掃描件);
7、招標公告網頁版圖片(所發布的網站);
8、中標公示網頁版圖片(所發布的網站);
招投標資料歸檔時間
1.委托代理協議:招標文件出售前,必須返回,否則招標文件不予蓋章,特殊地區的情況須提前遞交情況說明,報公司領導批示。
2.其他書面資料:中標公示發布後15日內必須返回全套資料,且資料內容滿足本辦法要求。否則從中標公司發布後20日起,停止受理對應分公司或項目部所有業務。
3. 資料寄往總公司前1天,必須將電子資料建立壓縮包發送至招標綜合部郵箱。
開標完畢後不會讓妳取回投標文件。不過在壹種情況下是可以取回的,那就是廢標,這個廢標是在沒有評審前的廢標情況,也就是拒收標書或者已經遞交,開標壹覽表沒有蓋章簽字,這樣就直接廢標了。標書就可以取回。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對政府采購項目每項采購活動的采購文件應當妥善保存,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為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購文件包括采購活動記錄、采購預算、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標準、評估報告、定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質疑答復、投訴處理決定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
采購活動記錄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壹)采購項目類別、名稱;
(二)采購項目預算、資金構成和合同價格;
(三)采購方式,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載明原因;
(四)邀請和選擇供應商的條件及原因;
(五)評標標準及確定中標人的原因;
(六)廢標的原因;
(七)采用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相應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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