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節奏鋼琴曲集》共兩卷,每卷24首。第壹卷bwv 846-869;第二卷BWV 870-893。在第壹卷的扉頁上,巴赫作了這樣的表述:“等節奏鋼琴曲集(48首前奏曲和賦格)使用全音和半音鍵,do、re、mi和re、mi和fa三個大度所作的相關前奏曲和賦格集。這不僅能為熱衷於學習音樂的年輕人提供壹個機會,也能讓熟悉這類技能的人玩得開心。”前奏曲與賦格或幻想曲與賦格,京不是壹個古老的體裁。這種體裁的起源可能是自由即興部分和賦格部分交替出現的多段托卡塔。托皮卡的創造者可能是梅魯洛(1533-1604),梅魯洛的托皮卡是三部體,中間有對位法。後來Johann Jakbb Froberger(1616-1667)等人極度縮減了即興的第三部分,擴充了第二賦格,最後刪除了第三部分。當第壹和第二部分分開時,就產生了前奏曲和賦格。前奏曲原本是樂曲的即興部分,沒有確定的形式,所以巴赫在這部作品中賦予了各種形式,大致可以分為三類:1。裝飾性的聲音和形狀;2.旋律型,在和弦伴奏之上,有美妙的旋律流淌;3.創意音樂,主題以對位法運作。賦格的形式也是千變萬化的,大致可以分為兩類:1。集中,有很多主題介紹,和主題相反或相近的發展,其中運用了較多的對位法。2.與集中型相反,放松型在除呈現部分以外的所有部分的發展上都是獨特的。
巴赫的《平均節奏鋼琴曲集》從c大調開始,按照每個音的12大調和12小調分別寫成前奏曲和賦格,按照調性發展排列。在排列的過程中,細微的差異反映了變調的變化和關鍵力量。這些前奏曲和賦格在主題上並不直接相關,而是通過調性和內心的思想感情結合在壹起。巴赫在演奏中充分拓展了每壹個調性的音樂內涵,每壹個調性的演奏與調性的關系都充滿了技法的變化,讓人回味無窮。音樂史學家壹直在爭論當時使用的樂器。有人認為是帶弦的古鋼琴,有人認為是撥弦的大鍵琴。持擊弦古鋼琴觀點的人認為,雖然擊弦古鋼琴的體積比大鍵琴小,鍵盤上的音域也更窄,但用手指輕敲也能流暢演奏,所以巴赫當時很喜歡,認為大鍵琴缺乏靈性。但持大鍵琴觀點的人認為,1719年,巴赫親自為柯基宮挑選並高價購買了壹架大鍵琴,他所有的鍵盤音樂都是在這架心愛的大鍵琴上創作的。無論如何,這裏有壹點是肯定的:巴赫在這部作品中所希望的是壹種優美的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