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外
《壹墩難求》自制冰墩是否侵權?
北京冬奧會的時候,吉祥物“冰盾盾”成了頂流。壹經上架,瞬間售罄,壹把難求。為了擁有壹個冰墩,大家各顯神通,找了黃牛,問了朋友,甚至開始自己動手制作。但也有人花錢買了,被騙子黑了。
冬奧會吉祥物被炒出9倍高價。
冬奧會吉祥物冰墩的“壹墩難求”也催生了黃牛生意,甚至價格高出原價9倍。北京青年報記者以買冰墩的名義聯系了多名黃牛。他們說200元的20cm冰墩毛絨玩具官方售價不到2000元。
2月8日,北京東城警方通報,3人因在指定銷售網點等地高價倒賣“冰盾盾”,非法獲利,擾亂正常購買秩序,已被給予行政處罰。
此外,據寧波警方介紹,2月7日下午,家住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福明街的小楊向警方報警稱,自己在同學的推薦下添加了壹名自稱擁有多個冰墩的男子,經過討價還價,雙方以230元的價格成交。但沒想到小楊轉賬後被對方拉黑了。
花式自制“冰墩”
允許合理使用。
在“壹墩難求”的情況下,如何擁有自己的“冰墩”?很多有天賦的網友都另辟蹊徑,用材料和工具自己實現了“冰盾盾自由”,比如雪人的冰盾盾、漫畫的手繪冰盾盾盾、花包子的冰盾盾盾、橡皮泥的冰盾盾盾、湯圓、剪紙的冰盾盾盾、毛線的冰盾盾盾、糖人的。
那麽,這些民間自制的“冰墩”“融雪”會不會造成侵權?北京支林律師事務所的張曉彬律師表示,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合理使用是允許的。
張曉彬律師進壹步解釋說,如果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進行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不需要著作權人許可,也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註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稱,並且不得影響作品的正常使用,還得合理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如果沒有商業銷售,這些自制物品不構成侵權,但是如果妳從事商業銷售,就構成侵權。但是,在互聯網上制作和傳播相關顏文字,即使不收費,嚴格意義上仍屬於侵權行為。”
張曉彬律師表示,構成侵權的,應當根據侵權情節,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警惕這四類騙局。
目前,多地警方已發布提醒,北京冬奧會特許商品將至少持續銷售至2022年6月底。目前已采取積極措施促進生產,將有源源不斷的“冰墩”供應市場。不要高價從“黃牛”手中購買,以免造成經濟損失。
同時也指出有四類詐騙同樣值得警惕:第壹類是冒充冬奧會官網詐騙。第二類是以企業名義推出虛假中獎信息。第三類,虛假奧運集資詐騙。第四類,慶“紅包”。其實這些騙局很容易被發現。希望大家保持清醒,不要輕易泄露個人信息,避免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