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由建築物的產權單位或者受其委托的建築物業管理單位(以下簡稱“建築使用管理單位”)依法自行管理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實施管理。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建檔等工作。
為確保建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建築使用管理單位需要對其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明確歸口管理部門、管理人員及其工作職責,建立消防設施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建檔等管理制度。
建築消防設施定義:
建築消防設施指建(構)築物內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等用於防範和撲救建(構)築物火災的設備設施的總稱。常用的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幹粉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安全疏散系統等。它是保證建築物消防安全和人員疏散安全的重要設施,是現代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保護建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保護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的安全。
自動報警系統
系統簡介
火災早期報警至為重要。現代建築安裝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它是建築物的神經系統,感受、接收著發生火災的信號並及時報警,發出警報。它是壹個稱職的更夫,給居住、工作在建築中的人們以極大的安全感。
自動報警系統是現代建築中最重要的消防設施之壹,,根據火災報警器(探頭)的不同,分為煙感、溫感、光感、復合等多種形式,適應不同場所。火災報警信號確定後,將自動或通知值班人員手動啟動其他滅火設施和疏散設施,確保建築和人員安全。
常見問題
1、火災探測器(探頭)超期服役,國產探頭壽命壹般在三萬小時左右,(三年半),世界名牌火災探測器的使用壽命最高可達六萬小時(七年)。但現在有的建築報警系統壹經十幾年了,對探頭仍不更換、不維修、不清洗,探測器的靈敏度根本滿足不了工作需要,所得到的火災信息也不可能準確,這就可能貽誤報警時機,造成災難,這種情況屬於重大火災隱患。
2、自動報警系統年檢失當。有的單位不能堅持年檢,有的測試方法不規範,測試結果缺乏可靠性。(這種責任檢測單位應當承擔)壹些單位對法定年檢敷衍了事。
3、有的單位對建築消防設施管理松懈,平時對自動報警系統疏於維護,出現問題不能及時維修,帶病運行;
4、有的自動報警系統與滅火系統和其他消防設施系統的不能聯動,消防設施系統功能存在缺陷,這種現象在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的建築中很普遍。
5、有的單位消防控制室平時值班人員不足,往往壹人壹天,超過12小時的值班;不足兩人在崗。不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6、消防電源存在問題,不能保證自動報警系統在停電的情況下自動切換繼續工作。
7、建築消防設施更新換代,或增加配置,更新設備時,設計不合理,與原設備其他系統無法聯動。
8、自動報警系統放棄使用,不申請不報告,自消自滅。這種情況比例不小,屬於重大火災隱患。
9、自動報警系統沒建立完整的操作規程,並且不按照操作規程去運行,有的單位消防控制室未保證24小時監控,甚至上班開機,下班關機。
現場檢查
壹、在消防控制室查閱《值班記錄》,檢查自動報警系統維護、火災探測器的清洗、更換情況。
二、檢查當年和前壹年的建築消防設施年檢合格證;
三、檢查火警處置操作程序是否健全,詢問值班員自己職守的自動報警系統的設備功能和操作程序。
四、檢查安裝的自動報警系統的技術資料是否齊全(包括施工、竣工驗收、設備維修改造的各種資料)。
五、檢查自動報警系統的應急處置操作,(例如在突然停電情況下、無水情況下)。檢查值班操作人員是否能熟練操作自動消防設施控制裝置,能否面對各種設定情況,熟練掌握火警處置程序,能否熟練使用各類呼叫聯絡通訊工具。
六、讓值班員實際操作,檢查自動報警系統的下列功能,(或其中壹部分功能)
1、控制器警自檢功能;
2、消音、復位功能;
3、故障報警功能;
4、火災優先功能;
5、報警記憶功能;
6、電源自動轉換功能;
7、屏蔽、隔離設備功能;
8、探測器報警功能;9、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功能;
10、火災事故廣播功能。
11、與其他消防設施的聯動功能等。
參考資料
知網空間.知網空間[引用時間201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