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方可執業,也因此律師是專業性很強的壹個職業,在訴訟過程中律師的重要性是十分明顯的,其的存在協助當事人順利地通過訴訟程序。那麽律師函發個電子版的有用嗎?接下來就由帶大家了解壹下吧。 壹、
律師函發個電子版的有用嗎 有用,但律師函屬於壹種很正式的公文,建議不要用電子郵件這種模式,因為律師函是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對外發出,就某些問題的意見和看法,是壹個單位行為,需要加蓋律師事務所印章。《律師法》第二十九條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按照約定為委托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二、
什麽是律師函 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托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壹定效果而制作、發送的專業法律文書。用律師函對某壹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估計,其目的在於以法律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對送達對象曉之以法律事實,動之以利弊得失,讓送達對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法達意”。 律師函的本質是壹種委托代理進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對於訴訟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律師函並不是真正有效,具體還要法院的認可,如果法院不認可,則是無效的律師函。 律師函必須要有律師簽章和蓋章,代表對此函負有法律責任,如無則為偽造。如受到威脅、恐嚇、損失等,可向公安機關報警,追究委托人以及律師的責任。 三、
律師函的功能是什麽 1、信息傳遞功能,律師函既是向對方傳達委托人的意思、和律師的法律評價等信息,也是為獲得送達對象的預期信息而制作的。 2、心理底限預警功能,通過法律把壹封函潤色加工後能夠使對方迫於法律的名義的說服而產生威脅的恐慌,包括兩層含義,壹是將委托人的意思表示通過法律分析後以合法的姿態予以定格(當然整體事態是定格的),二是借律師事務所之招牌和律師的職業形象以法律的名義進行放大式的傳達,成為壹種強勢的意思表示。 以上就是律師函發個電子版的有用嗎的相關內容。通過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律師函屬於壹種很正式的公文,建議不要用電子郵件這種模式,因為律師函是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對外發出,就某些問題的意見和看法,是壹個單位行為,需要加蓋律師事務所印章。如果還有什麽不理解或者遇到什麽問題,可以咨詢律師,他們會給您專業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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