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行李箱可以辦理托運,背包和手提袋可以隨身帶上飛機,壹般航空公司允許攜帶兩件不超過規定的物品乘機。
如果妳的行李小的話,就是不超過規定的規格尺寸和重量7kg,那麽可以隨身帶著回去。如果說,妳的行李超過了7kg,建議買壹個10kg的托運,然後把妳的行李分成2部分,壹個是7kg以內,註意規格別超過的規定。然後超過7kg,還有10kg的可以走托運。托運費用是10×妳所坐航班經濟艙全價×0.015。
擴展資料
承運人承運的行李,只限於符合本規則第三條第二十三項定義範圍內的物品。承運人承運的行李,按照運輸責任分為托運行李、自理行李和隨身攜帶物品 。重要文件和資料、外交信袋、證券、貨幣、匯票、貴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夾入行李內托運。承運人對托運行李內夾帶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壹般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
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限制運輸物品、危險物品,以及具有異味或容易汙損飛機的其他物品,不能作為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承運人在收運行李前或在運輸過程中,發現行李中裝有不得作為行李或夾入行李內運輸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絕收或隨時終止運輸。旅客不得攜帶管制刀具乘機。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鈍器應隨托運行李托運,不能隨身攜帶。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關於托運和隨身行李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紮牢固,能承受壹定的壓力,能夠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安全裝卸和運輸,並應符合下列條件,否則,承運人可以拒絕收運:
(壹)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須加鎖;
(二)兩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為壹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籃、網兜、草繩、草袋等不能作為行李的外包裝物;
(五)行李上應寫明旅客的姓名、詳細地址、電話號碼。托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厘米,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須事先征得承運人的同意才能托運。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過10公斤,體積每件不超過20×40×55厘米。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厘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