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6月參加工作,
1985年11月擔任梅嶺派出所社區民警,現任揚州市公安局維揚公安分局副政委兼友誼社區民警
2007年6月,被省人事廳、省公安廳表彰為全省公安系統先進個人
2007年12月,被評為揚州市“十大愛民警察”並榮立個人三等功
2008年9月13日,被授予“全省公安機關愛民模範”,榮記個人壹等功壹次
2009年2月,揚州市局下發《關於向徐兆華同誌學習的決定》(揚公局[2009]36號),號召全市民警學習徐兆華同誌先進事跡
2009年5月,獲得全國“五壹”勞動獎章,被授予全國公安“壹級英模”,被任命為維揚區公安分局副政委。
徐兆華先後被授予揚州市人民滿意警察、揚州市十佳勤政廉政先進個人、全省“春風行動”先進典型、全省公安機關愛民模範、全國公安系統壹級英雄模範等榮譽稱號
徐兆華,男,漢族,1963年6月生,中***黨員,江蘇省揚州市公安局維揚分局副政委。?
徐兆華用愛心溫暖需要關愛的家庭,盡最大努力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在生活中傳遞溫暖和愛的力量,20多年來,結對幫扶困難群眾15戶,捐款捐物合計10萬余元。?
2009年,79歲的貧困孤老許銘榮臨終前在病歷紙上寫下遺書,將其居住的房子和壹輩子省下來的2萬多元低保金全部留給徐兆華,感謝?“幹兒子”13年來的關心和照顧。第二天,徐兆華將老人畢生積蓄捐給老人所在社區,設立社區愛心幫困基金。“寫在病歷上的遺囑”成為壹段廣為流傳的佳話。?
徐兆華不僅是孤寡老人的“幹兒子”,還是女孩露露、失足青年小曾的“幹爸爸”。?2001年,露露母親患病去世,繼父犯罪被抓並判刑,她成了無依無靠可憐的孩子。得知這壹情況後,徐兆華主動承擔起撫養責任,給露露當了9年的“代理爸爸”。失足青年小曾因搶劫被判刑,回來後找工作四處碰壁,情緒十分低落,甚至因絕望試圖割腕自殺。在徐兆華的感召下,小曾不但走上正道,成家立業,還努力回報社會,拍賣了自己心愛的收藏品捐給了市紅十字會作“溫暖基金”。?
“雖然我不富有,但看見別人有困難,就總想去幫壹把。”徐兆華用博大的愛心溫暖著身邊的人。2007年,居民孫斌和其母親因病相繼去世,留下了妻子高麗芳和壹對剛滿10歲還在讀小學的雙胞胎兒子,家裏負債累累。徐兆華得悉後,與社區壹道動員募集捐款1萬多元送到了高麗芳家中。2009年,徐兆華得知5歲的孩子小汪患上“神經性母細胞腫瘤”,渾身疼痛,不能站立,不能走路,家庭陷入困境,他牽頭組織募捐,***募集到10多萬元,解決了孩子的手術費用。?
徐兆華被授予全國五壹勞動獎章,榮獲全國公安系統壹級英雄模範、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等榮譽稱號,榮立個人壹等功、三等功各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