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彩票中大獎的幾率很小,但還是有人成為自然選擇的兒子,中了大獎,完成了壹夜暴富的夢想。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如果我們中了彩票,卻發現彩票丟了,沒有人願意遇到這樣的情況。那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我們該怎麽辦?
根據我國彩票管理條例,彩票銷售采取匿名、不掛失的原則。也就是說,彩票中獎後,中獎彩票是兌現獎金的唯壹憑證。誰持有中獎彩票,誰就可以兌獎。但是,這個抽獎規則總是存在很多問題。但是,買彩票是否實行實名制,壹直是個難題。如果彩票不實行實名制,壹旦發生現代彩票事件,就會產生壹系列麻煩。但是實行實名登記制度也會擔心個人信息泄露。所以有人支持實名制登記,有人自然反對。
當然,也有很多人因為彩票沒有實名登記制度而大受其害。家住四川樂山的黃先生平日喜歡研究彩票。十年的彩票經驗,他自然有自己喜歡的壹組號碼。然而,意外發生了。黃先生在彩票店買彩票時,用自己開發的號碼買了四註。對超級大樂透投註後,工作人員將彩票遞給黃先生,黃先生沒有理會。他把自己研發的數字紙條裝進口袋,把彩票當廢紙扔進垃圾桶,回到家才發現自己的錯誤。
於是黃先生趕緊回到彩票店,找他扔在垃圾桶裏的彩票,工作人員卻告訴他已經被拿走了。於是黃先生郁悶了,買了壹張四個號碼相同的超級大樂透。然而,開獎後,黃先生發現自己買的那組號碼中了大獎。體彩店貼出喜訊:樂山彩民喜中超級大樂透二等獎兩註,三等獎兩註,總獎金654.38+0.39萬元。
那麽問題來了。黃先生第壹次買的彩票被別人拿走了。現在他得了獎,是不是意味著要和別人分享這個獎?得知消息後,黃先生趕緊報警,並去彩票店查看監控。監控顯示,壹名男子在無效票箱裏找了很久,拿出壹張彩票,付了錢。工作人員告訴他,彩票還沒抽,是有效票。然後那人拿回彩票重新打印。
很明顯,黃先生的彩票被該男子拿走了。他的家人說,如果男方願意交出彩票,獎金的分配可能是個問題。但警方和相關律師表示,如果拿彩票的男子不同意交出來協商,黃先生也不能強迫他交出來。畢竟他不知道彩票是誤投的,也沒有證據證明彩票是誰的,但就是那句話,誰有彩票就是誰的。
反正如果我們真的很幸運,找到了壹張中獎了但還沒兌現的彩票,能不能兌換?答案是肯定的。只要票有效,彩票中心只認票不認人。此外,彩票中心有明確的規定,嚴格保護收銀員的隱私。至於失主,可以和撿到彩票的人打官司,但誰贏誰輸不言而喻。
第壹,放棄彩票。對此,律師解釋,如果黃先生主動放棄彩票,則視為黃先生自願放棄彩票的所有權,被放棄的彩票是無主的,找到後所有權會轉移。第二,意外損失。如果黃先生不小心把彩票弄丟了,彩票的所有權還是屬於他的。如果發現壹張彩票,它應該歸還給原來的主人。此外,律師還表示:只要撿到彩票的人不是盜竊,警方就沒有管轄權,屬於民事糾紛範疇。也就是說,如果有證據證明彩票的所有權屬於黃先生,如果撿到的人拒絕歸還,則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可以向法院起訴。
人們常說:天上不會掉餡餅。每個人都想壹夜暴富,兩元錢中五百萬確實很誘人,但是很多人卻因為這個瘋狂買彩票,最終導致家庭關系破裂,自己負債累累。對於中彩票,我們不應該期望太高。我們應該把彩票當成壹種公益,學會理性。當然,彩票中大獎是小概率事件,更不可能發現沒兌的彩票。如果妳有幸找到這樣壹張彩票,妳會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