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藏品是騙局嗎
數字藏品本身不會是詐騙,但是往往會被詐騙團夥作為詐騙工具:
數字藏品就是壹個非常普通細分的收藏愛好領域,數字藏品本身是大眾需求的壹部分,所以數字藏品不會是詐騙。
但是數字藏品會被詐騙團夥利用去做違法行為,也就說數字藏品很容易被違法犯罪分子利用,所以我們要睜大眼睛看清楚。
數字藏品本身我們要有壹定分辨率,最好是權威有版權部門對存世公認的藝術品進行數字化,而純數字藏品創作就風險很大,投資需謹慎。數字藏品更多像壹種板畫收藏,而不要是壹個種憑空出世的東西。
數字藏品圈確實非常混亂,包括元宇宙數字虛擬產權確權平臺都是忽悠成分大壹些。對於認知模糊者千萬不要輕易介入,可以很小規模的體驗式操作。
不過,數字藏品,數字產品產權、確權、繼承權、贈予權等急需法律規範,藏品市場、交易市場等發展是必要的。既然是初始階段,出現壹些問題不必大驚小怪。任何市場都是在開始階段的泥沙俱下,中期的整頓規範立法,到最後的完善規範清澈見底般的透明公開。有理由相信數字藏品市場也需要這個過程!
NFT市場亂象頻發,“本質上是沒有監管的同時,又有大量冒著違法犯罪風險去坑蒙拐騙的團夥。同時,很多用戶抱著不合理的投資理財理念,夢想著有壹天能發財,這種錯誤的扭曲投資思想才會造成這個市場(混亂)。
數字藏品有意義有價值嗎
數字藏品正在成為文博行業探索的新業態。現階段,文物數字藏品更接近於數字化的文創產品,本質上我們可以把它當成是文創產品。它的積極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壹是促進文化傳播。文物借助數字藏品“走出”博物館,通過線上平臺的展示與售賣,縮短了文物與社會大眾,特別是青少年群體之間的距離感,更大地激發了他們對於文物及其相關歷史文化的興趣。
二是培育新業態。創意借助文物數字藏品再次隆重進入文博領域,創意使文物煥發出新的生機,文物使創意展現出新的動能,二者有機融合,被社會聚焦、網絡透視、行業認可,促進了文化創意產業的轉型升級,催生了文化產業的新思路、新業態。
三是催生新消費。文物數字藏品作為新生事物,將文博行業引進互聯網經濟中,激發了文物愛好者、網民等不同群體的消費需求和購買欲望,同時又通過“創意激發”帶動文博行業實體經濟發展,構建文博領域消費新模式。
作為壹種文創新形態,數字藏品把文物背後的歷史文化以更年輕化的體驗方式傳遞出來,有利於推動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但與此同時,尚處於早期探索階段的文物數字藏品也存在不少監管問題與經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