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每個人都會有很多的舊物,而每壹個被留下的物品都會有它特殊的含義。久而久之,舊物便越來越多,再加以時日,主人便可能模糊了對它們的記憶。再後來,灰塵便有了很好的歸宿地。當然,舊,是相對於新而言的。
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只要有flea?market出現,舊物就已經失去了原本存在的意義。保留舊物,大多原因是希望我們在看到舊物時,還能重拾曾經的記憶,還能感知到舊時光的溫存,還能想起那模糊的笑臉。
我同樣是個舊物收藏者,要不是家裏的壹次電線短路著火,外加壹次搬家,我想自己的舊物估計騰出個書房也不夠放。去年搬家的時候,我清點過壹次,保留最多的是書信、明信片、車票、電影票、音樂磁帶、還有舊雜誌,最多的還是擺設器物......這些還是留在家的。在廣州的公寓裏,如果沒有記錯,留下最多的便是別人送的小禮物、各國紀念品之類的,其實也不多,28寸的行李箱來三個估計就差不多了。
保留舊物,或許跟勤儉節約並無太大的關系。很重要的壹個原因,就是這些舊物可以幫助自己記住過去。可現在回過頭去看,舊物蒙上了灰塵,被放在了角落,倒是那些曾經被以為會在人生中占據重要位置的人壹個個地消失了。
記得有壹次,偶然翻出壹件擱置在抽屜最底層的舊物時,自己已經回想不起來當時賦予這件舊物的心情和意義了,連贈送人都忘記了。原來,時間的漏鬥不但過濾了舊物曾經的分量,而且過濾了我們曾經賦予它的感情。此時面對它時,它便成了壹件再普通不過的物品罷了。能幸免下來的舊物,多半連接了我們的現在,被賦予了新的意義。每整理壹次舊物,恐怕我們都需要重新審視自己與物品的關系,再決定是保留還是丟棄。
其實,每壹個人都自帶戀舊的本性。因為新舊總是不能同時並立在同壹時空的。舊物,同時是紀念的載體。每次我媽讓我扔掉壹些根本不會再接觸的物品時,我都會頂回去,“以後還用得著呢!”可時間慢慢地告訴我,那不過是“我以為”罷了。現在有了電子設備、雲資源作為儲存空間,舊物存在的價值更加被大大削弱了。畢竟壹機在手,天下我有。那些占地方、占時間的舊物,也只能出現在flea?market或者垃圾站了。
三年前,我看了壹本山下英子的《斷舍離》,確實學到了壹點點“斷舍離”。之所以說是壹點點,那是因為每次我要扔掉壹些舊物時,腦海裏便有另外壹種聲音告訴我,“留著吧,以後可能還用得著”。而這種聲音已經無數次占據了上風。扔或者不扔,多半不是在糾結這物品有沒有留下的實際意義(大多數是沒有日常實際功用的),而是在糾結要不要把承載著某段記憶的載體舍棄。這就是大多數人學不會“斷舍離”的癥結所在了。東西可以丟,但情感卻不是能輕易丟掉的。其實,哪有那麽多的多余,是自己心中的位置有限罷了。
更尷尬的是,我還經常教育別人要學會“斷舍離”。當然,這樣的勸說基本無效。畢竟,現在的舊物已不再是古代相認的“信物”,更多的是舊物背後的含義。很多人想要跟過去的某壹段經歷告別時,都會從“頭”開始,殊不知可以剪得掉的是“三千煩惱絲”,剪不掉的卻是“壹絲壹心事”。故事被蝕刻在心裏了,哪能那麽容易斷掉呢?物品只不過是壹種提醒,物件的在與不在,丟棄與未丟棄,倒也無關緊要,心中的“斷舍離”才最不容易。
不想扔的舊物都留下吧,如果妳心裏還留有位置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