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瓷器的主要特點有以下六種:
壹、造型:壹般都顯豐滿,渾厚,器型線條柔和,圓潤,給人以質樸,莊重之感。
二、胎體:壹般都比清代的厚重,弘治以前註重修胎,接痕不大明顯;正德以後及明末各朝接痕特別明顯,胎體更為厚重粗糙,民窯器物尤甚。多有“火石紅”的現象,俗稱“黃溢”。
三、釉面:最大特點為釉質肥厚,滋潤。青花瓷器中,大多皆為青白色,俗稱“亮青釉”,貫穿於整個明代的始末。
四、紋飾:主要有龍,鳳,麒麟,山水,人物,花鳥,走獸等。畫面豪放而瀟灑,筆意酐暢而純熟,構圖疏簡而高古。
五、器足:大件器物多為砂底,常有塌底,粘砂,跳刀痕。器足形狀有直圈足,平削圈足,壁型圈足,高足等眾多形狀。
六、款識:明代以前,景德鎮瓷器多不署款。永樂以後,開始在官窯器上書寫本朝年號款,幹支款,圖記款等。多以青花書寫,兼有暗刻,凸印等。
擴展資料:
瓷器品種
明代景德鎮瓷器品種按其制作工藝可分為:釉下彩,釉上彩,鬥彩,五彩及單色釉,雜色釉。
壹、釉下彩,主要指青花,釉裏紅,青花釉裏紅,藍地白花等。
二、釉上彩,可分為釉上單彩和釉上多彩。
三,單色釉和雜色釉,品種繁多,絢麗燦爛,在中國陶瓷史上大放異彩,與青花彩瓷並重。
鑒定方法
如何鑒定明代瓷器,具體說來,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
壹、造型
明代瓷器的造型,是鑒別真偽的重要依據。這是因為各類器型多能確切表現本時代的生活習慣、審美標準、風俗面貌和技術成就。若能諳熟並善於識別其形狀和神態,就掌握了壹種比較可靠的鑒定方法。
二、紋飾
瓷器上的紋飾,也和造型壹樣,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對於明初永宣青花器上的暈散下凹斑痕等特有現象,在後代的仿品中都不能準確再現。在斷代和鑒別真偽時,觀察、比較同時期與相近朝代其他工藝品的圖案畫意等特征也很重要。
三、胎釉
就瓷器而論,胎為骨,釉為衣。細致觀察胎體和釉面也是斷代和鑒別中必不可少的壹環。
鑒定胎質時,可從器足的無釉處觀察,註意胎土淘煉的純凈與燒結的縝密程度。
四、款識
明代瓷器各代款識千差萬別,憑款識特點來斷代和辨偽也就相當重要。體會各代款識的不同風格,首先可以從研究筆法入手,然後將真假實物款識,相互比照,結合實物,反復審度其字體的結構、排列的形式、落款的部位,以及款字色澤的深淺濃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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