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裝道具設計上,宋代舞隊中的女主角普遍在頭頂戴花冠,現在花鼓燈的“臘花”依然保留著這種裝飾,這在我國漢族傳統民間歌舞中是絕無僅有的。“竹竿子”“柄以竹之,朱漆,以片藤纏結,下端蠟漆鐵樁,雕木頭冒於上端,又用細竹壹百個插於木頭上,並朱漆以紅絲束之,每竹端壹寸許,裹以金箔紙、貫以水晶珠。”(宋《樂學規範》)。這與花鼓燈“傘把子”手中傘的形狀、做法相似。
在隊形變化和舞蹈技巧上,宋代的民間集體舞,十幾人至幾十人不等,舞蹈隊形的變化有“勾隊”、“放隊”、“海眼”,壹字形、方陣形(姿態有坐有立,變化多端,交叉進行,圍成圓圈旋轉著進退而舞),相當於今天花鼓燈中的“裏羅城,外羅城”、“四馬奔槽”、“二龍戲珠”、“鴛鴦陣”宋代的壹些舞蹈動作是對武術、雜技的借鑒和揉和,如類似今天的“打虎式”、“騎馬蹲襠式”等武術動作,類似“疊羅漢”、“虎跳”等雜技動作,都在花鼓燈中得到了很好的保存。
花鼓燈角色繁多,分工細致,主要演員有“臘花”(亦稱、“蘭花”)和“鼓架子”。女角色壹般統稱“臘花”,是演出的核心成員;男角色壹般統稱“鼓架子”。
花鼓燈班子的藝術人員構成壹般有鑼鼓隊、演員、燈頭、燈混子。花鼓燈的演出分布“開場”、“上盤鼓”、“中盤鼓”、“地盤鼓”、對唱、後場小戲等幾個部分。
舞蹈是花鼓燈的主要構成部分,舞蹈中包括“大花場”、“小花場”、“盤鼓”。“大花場”的集體表演的情緒舞;“小花場”是“鼓架子”和“臘花”的雙人或三人即興表演的有人物、情節的小舞劇,是花鼓燈舞蹈的核心部分;“盤鼓”則是舞蹈、武術、技巧表演相結合又具有造型藝術特征的表演。
歌唱部分統稱燈歌,多在“大花場”、“小花場”中間由“鼓架子”和“臘花”對唱或獨唱,可長可短,即興性強。
花鼓燈鑼鼓是花鼓燈中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包括場面鑼鼓和燈場鑼鼓,具有情緒熱烈奔放,節奏形式多變,明快緊湊,感染力強等特點。場面鑼鼓可獨立存在,單獨演奏;而燈場鑼鼓則與花鼓燈的舞蹈和小戲表演融為壹體,起伴奏和渲染情緒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