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中文命名描述:
葡萄酒的中文名稱壹定不能相同。但是,如果聲明的中文名稱重復,則需要另壹個名稱。這
建議:
進口葡萄酒中文名稱的確定;
1,以葡萄品種名稱或廠商名稱命名,以葡萄的中文名稱或廠商名稱命名;
2.以產地命名,以其中文譯名命名;
3.以壹個品牌命名,壹般是為了中外文之間的對應發音,以音譯漢字命名。
在中國申請國產進口葡萄酒經營許可證:
中國企業要從事進口葡萄酒業務,不僅要辦理工商、稅務等手續。其中壹般經營企業必備的,還包括登記經營範圍內的酒類經營資質,即應具備《進口酒類經營許可證》和《衛生許可證》。此外,您還需要在相關部門辦理以下手續:
向當地外貿部門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經備案登記後,方可取得對外貿易資格。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在30日內持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的登記表到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辦理開展對外貿易業務所需的手續。
如果企業不符合上述條件,建議委托具有相關進口葡萄酒經營資質的專業機構辦理進口手續,可以省去很多麻煩。
通關前的數據準備:
提交中文標簽處理材料:
進口葡萄酒經營企業按照《中國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及相關規定準備好以下申報資料後,應在收到表格後向所在地檢驗檢疫局提出申請:
1、標簽檢驗監督記錄表(申請);
2、外文標簽樣本圖片原件(標簽前後數據)。
3、外文原版標簽翻譯(標簽前後信息);
4.中文商標設計樣張(正反面標簽材料);
5.葡萄酒的原產地證書;
6.中國經銷商的營業執照和電話號碼;
7.外國制造商公司的名稱;
8.葡萄酒樣品(壹般每瓶3瓶,有時會根據需要多取幾瓶);
9.國家商檢局認可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資料齊全後,貨物報關完成後,報當地商檢局審核備案,或在到貨前在商檢局認可的機構進行中文標簽預備案。
進口葡萄酒抵達時的清關程序:
進口酒的手續相當繁瑣。
主要流程:貨物到達香港->;檢驗->;報關->;交稅-& gt;海關檢查貨物-& gt;發布-& gt;檢驗檢疫局抽樣或送樣-& gt;測試樣品和審查中文標簽-& gt;出具健康證(取得此健康證後商品才能在國內市場銷售)。(*註:部分經濟特區或口岸要求貨物經檢驗並備案貼有中文標簽後方可報關)。
進口商應提供進口酒類原產地的衛生證書。進口白酒(不含免稅進口白酒)應根據我國《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及相關規定,采用中文標註。口岸進口食品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應當對監督檢驗合格的,加蓋“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標誌”,並簽發衛生證書(正本和副本)。監督檢驗不合格的,不準進口。海關憑外經貿部門簽發的許可證(必要時)和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征稅後簽發的放行通知單驗放進口貨物。1,代理合同,銷售合同,發票,裝箱單壹式三份。
2.中文標簽、電子版原標簽和原標簽翻譯。(或中文標簽預備案證明);
3.官方健康證明(或自由銷售證明或健康證明)、原產地證明、出口國制造商成分說明。承諾書、授權書等。出口國的。
4、熏蒸證明,無木質包裝聲明;
5.海運/空運提單。
6.其他港口管理部門要求的文件。
進口到岸的手續是驗貨後報關,然後驗貨。如果商品檢驗不合格,貨物將被拒收並退回。
商檢要在貨物監管區檢查申報貨物:包裝是否符合標準,中文註冊商標是否齊全。另外,還要審核貨物單據,包括出口國出具的衛生免疫證明、原產地證明、質量保證書等等。對於“托盤”包裝的酒,如果使用木質托盤,還必須審核出口國出具的“熏蒸證明”。
商檢應對商品進行抽查檢驗。壹般是按照貨物總量的千分之壹進行抽樣檢驗。檢查是否符合進口食品國家衛生標準,並留存剩余抽樣樣品。商檢發現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內標準的,不準在國內市場銷售,必須退貨或銷毀。
商檢還要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和中文標簽審核,包裝質量是否符合標準,生產日期是否嚴格按照國內標準標註,營養成分或配料是否標註正確,中文標簽是否符合標準。另外要審核貨物單據,包括出口國出具的衛生證書、原產地證書、成分分析證書等。對於木質包裝,還必須審核出口國簽發的“熏蒸證書”。如果中文標簽不合格,或者中文標簽內容與實物成分不符,將被退回或銷毀。商檢結束後,海關應當申報納稅。程序與其他進口貨物相同。海關審價員應註意進口葡萄酒到岸價申報的真實性。為此必須準備壹些有說服力的材料,以免海關不信任,海關定價(當然會比原來申報的價格高很多),導致成本增加。
進口桶裝原酒和半成品酒
使用國外品牌,經過驗收、小瓶包裝、勾兌、過濾、儲存等加工程序後在國內銷售的,按進口白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