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為什麽英國人在明知道危險的情況下,還會爭先恐後地去追呢?他們不怕死嗎?
毋庸置疑,當時海外殖民是壹件苦差事,尤其是剛開始的時候。十七世紀初,航海技術還不發達,英國更差。從英國漂洋過海到海外殖民地,路途遙遠,困難重重,風險重重。說死就死。英國人的海外殖民壹般是以墾荒為主,即他們到了壹個地方,就要定居下來,開荒種地。1607年,100多人到達北美開荒種地,但是新開墾的都是荒地,莊稼根本不長,收獲很少。結果冬天餓區凍死60多人,存活率不到40%。
但是,面對道路的艱險和聚落極低的存活率,絲毫沒有影響到英國人民。過了十幾年,從英國本土來了六七千人,只有三分之壹活了下來。這讓人很困惑。既然海外殖民是妳死我活的冒險,為什麽這些人還要拼死拼活,跋涉千裏去海外殖民?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英國國王的兩個吸引人的制度——特許制度和股份制度。
特許制度,說到底就是英國國王授予私人公司壹塊土地的“殖民營業執照”。它的好處是,壹旦這個私人公司在海外殖民地運作,這個殖民地的所有開發、管理、貿易和其他盈利項目都將歸這個私人公司所有。
那麽,英國國王怎麽會突然有頒布特許狀的想法呢?這是有原因的。當時英國看到西班牙把從海外殖民地掠奪的財富帶回來,特別眼紅。但是航海水平和海軍都不如別人,所以伊麗莎白壹世女王決定國家不出面,以個人身份去做。這樣的章程就應運而生了。
這個憲章的核心內容是,只有擁有憲章的人才有權殖民,本質上是壟斷經營的許可證。所以,壹旦拿到特許狀,就意味著壹個人或者壹個群體將會致富,改變命運。四賞之下必有勇者!這也是英國人爭先恐後海外殖民的原因。北美殖民地和印度殖民地是根據這個憲章建立的。
英國國王的股票制度更有吸引力。這是聰明的英國人應對高度不確定性最關鍵的制度。為了進壹步調動海外殖民的積極性,降低殖民者的風險,英國人開動腦筋,發明了壹種全新的商業模式“股份”。
這種商業模式的壹個好處就是可以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集小錢辦大事換大錢,有了錢,愛冒險的英國人就踏上了殖民海外的道路。第二,可以規避風險。壹旦生意做錯了,損失由大家承擔,不會被特定的人毀了,還有鹹魚翻身的機會;而且賺錢了就按股份分紅。英國人就是用這個體系來幫助這些商人應對未來的高風險。在這兩種制度的支撐下,東印度公司的殖民化壹路走俏。
在北美的定居和殖民中,英國國王首先頒布了20多部特許狀。由於在北美生活條件危險,這些殖民者也采取股份制規避風險,成立了弗吉尼亞公司。後來陸續來到北美的船只和移民都是該公司經營的。他們冒著生命危險做的事情,都是利益驅動,尤其是壟斷經營的吸引。土地歸公司所有,而地上的鐵路、公路、礦產開采都歸公司所有。只要妳向英國政府納稅,妳的權益就會得到保護。所以,這些以逐利為目的的精明商人是願意冒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