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前半期,我國壹塊銀圓的實際購買力如何呢?我們可以參考歷史上日常生活必需品的物價來計算。但壹方面,物價隨年月的變遷而變遷,另壹方面,物價又隨地點的不同而不同。我們只能做壹個大概的描述。 以大米、豬肉、白糖、植物油和棉布等衣食用品在上海市場的價格為例:
1911-1919年米價恒定為每舊石(178斤)6銀圓,也就是每斤米3.4分錢;1銀圓可以買30斤上等大米;豬肉每斤平均1角2分-1角3分錢,1銀圓可以買8斤豬肉;棉布每市尺1角錢,1銀圓可以買10尺棉布;白糖每斤6分錢,植物油每斤7-9分錢;食鹽每斤1-2分錢。……這時期“壹塊錢”大約折合今人民幣40-50元。
1920-1925年上海大米平均為每市石9.5銀圓,1市石=160市斤,也就是每斤大米5分多錢,1銀圓可以買18斤大米;豬肉每斤平均1角4分-1角5分錢,1銀圓可以買7斤豬肉;棉布每市尺大約1角2分-1角4分錢,1銀圓可以買8尺棉布;白糖每斤1角錢,植物油每斤1角5分錢,食鹽每斤2-3分錢。……這時期“壹塊錢”大約折合今人民幣35—40元左右。
1926-1936年上海大米平均為每市石10.2銀圓,也就是每市斤大米6分多錢;或者說,1銀圓可以買16斤大米;豬肉每斤大約2角-2角3分錢,1銀圓可以買4-5斤豬肉;棉布每市尺大約1角5分-1角8分錢,1銀圓可以買6尺棉布;白糖每斤1角5分錢,植物油每斤2角錢,食鹽每斤3-5分錢。……這時期“壹塊錢”大約折合今人民幣30—35元左右。
由此,我們對民初壹塊銀圓的價值可以得到壹個具體的概念。
當時上海的物價比北京(1928年以後稱為北平)高出大約10-20%,壹般說來,南方的物價比北方高些,城市的物價更比鄉鎮要高得多。
30年代在北平,壹塊銀圓(大洋)可以請壹頓“涮羊肉”;在上海,壹塊銀圓(洋鈿)可以請兩客西菜套餐。要逛公園,壹塊銀圓可以買20張門票;要看演出(戲劇或電影)壹塊銀圓可以買10張入場券。至於精神食糧,壹份報紙零售3分,壹塊銀圓可以訂閱整月的報紙;壹部《吶喊》售價7角,壹塊銀圓可以買壹本比較厚的書,或者兩本比較薄的書。
據資料介紹,清末與民國初期,五個銀圓(亦作銀元,也就是現大洋)可以買壹頭大水牛,壹個銀圓可以買壹擔米;民國後期壹個銀圓是壹擔谷。壹個銀圓等於0.80到0.90兩銀子,如果用這個價格等效現在的實物價格的話,壹兩銀子的價值應該在100元以上;以民國初期算,大約值250元左右。壹個銀圓因為有“火耗”可以看做是壹兩銀子——當時制銀局就是那麽規定的。當然,還可以用當時的薪水水平作為部分佐證:例如民國初期魯迅先生在北京師範大學做教授時月薪是300大洋,相當於現在至少3萬元;壹般的工人工資當時是5~10個大洋;蔡鍔將軍(雲南總督月薪65個大洋);毛澤東做北大圖書管理員月薪5個大洋(可能還有其它生活待遇)。而在宋朝,小牢子(牢房小吏)的月俸是2倆銀子(工資是很低,但有“吃送”,所以願意做這等小吏的人大有人在);其它壹些有品級的官員是以谷米計算薪水的;可見,壹兩銀子的當時購買力大約相當於現在的100元以上,壹般難以超過200元。
按照上面這個算法折中來算,民國初期壹塊大洋價值近似於今天的250元,而中後期則只值得今天的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