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因為當時為了方便攜帶,黃金不再以古代金錠的形式鑄造,而是鑄造成扁平的長方體。因為長得更像魚和金子,所以叫黃花魚。
為什麽把金條叫做黃魚?民間有個笑話,和戴笠有關。據說有個老鄉要給戴笠送禮,不僅被戴笠拒絕,還被戴笠罵了壹頓,說他不顧國計民生,道德敗壞。無奈之下,這位老鄉只好多方打聽戴笠的喜好。後來他才知道,戴笠的愛人不是“大黃魚”,而是真正的野生大黃魚。等到戴笠同鄉買了大黃魚孝敬戴笠,他們如願以償了。
在金條和黃魚盛行的當時,壹條小黃魚的價值約為30銀元。建國前,只要壹兩百銀元,就可以在北京程楠買壹個小院子,壹條五兩大黃魚,就可以實現在北京買房的這個小目標。
“大黃魚”在當時其實是壹個籠統的規範,但是民國時期,出現了混亂。除了達官貴人想儲存金條保值,普通人自然也有這個想法,只是“大黃魚”太貴,買不起。於是商家將金條改裝成其他規格的金條,“小黃魚”成為除“大黃魚”外最受歡迎的金條規格。
按照“半斤八兩”的舊制,壹條大黃魚是十二兩,現在壹斤是十六兩,也就是500g g,那麽壹條大黃魚大概是312.5g,壹條小大黃魚大概是31g。所以按照現在270元人民幣1g的黃金換算,壹條“大黃魚”大概值8.4萬元,壹條“小黃魚”也要8000多元!由此可見當時有壹條大黃魚是多麽的富有。
抗戰後期,黃金越來越貴,銀元匯率越來越大。按照1 kg 16的舊制,1 = 500/16 = 31.25g,那麽今天壹根“黃魚”金條的重量就是312.5 g。1949之前,100塊大洋(3條小黃魚)可以在北京買個小四合院。當時小康家庭壹月總生活費是15銀元。那時候,即使是富人也很少用金條來花錢。金條主要以硬通貨的形式儲存,當它們被花掉時,就被兌換成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