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歌方凱》滿足了90%用戶的需求。中國的字體從甲骨文發展到金文,再到篆書,再到隸書和楷書,行書和草書。這是壹個漫長的文化傳承過程。“人們對漢字的使用有壹些誤解。有人認為漢字存在了幾千年,早已過了版權保護期,可以隨意使用。其實不是這樣的。”在日前舉行的“中國字體知識產權保護研討會”上,壹直從事字體研發的方正電子字體事業部總經理張建國表示,“我們把字體分為幾類,壹類是老祖宗留下的文字,比如歷代碑文都廣泛使用斜體,其實是有版權的,但版權期已過,大家都可以用;第二種是在公共字體的基礎上改變的,改動比較大,符合版權要求,所以這種類型應該作為藝術字體進行保護;第三類是歷史上從無到有,符合版權唯壹性保護的要求,所以應該保護。”那麽對於普通人來說,會受到字體權益保護的影響嗎?張建國認為,“黑歌方凱的四種字體在電腦中使用頻率最高,操作系統廠商也和壹些字體廠商采購了這些基礎字體,普通人可以放心使用,這四種字體滿足了普通人90%以上的用字需求。對於那些希望使用更豐富字體的個人用戶,他們可以購買其他字體。但是,它們只能在壹臺電腦上用於寫作和打印,而不能用於大規模的商業出版。”* * *享受的漢字不等於字體。目前日本擁有1,000多種漢字字體的版權,而中國只有1,000種。因此,只有將具有幾千年歷史的中國傳統文化與現代信息社會的多元化表達充分結合,才能更好地傳承漢字。但在我國現有法律下,並沒有專門針對字體字體的法律法規。“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壹般規範,我們將字體、文字作為藝術品進行保護”,同濟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陶新亮指出,“我國《著作權法》第10條第八款明確規定,藝術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形成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造型藝術。對於漢字的用戶來說,我們能享受到的是漢字,而不是漢字字體。”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吳偉光對漢字的知識產權有更尖銳的觀點。他認為,著作權法旨在保護作品的稀缺性,稀缺性字體本身就蘊含著潛在的市場價值。如果法律不保護字體,版權交易無法進行,商業價值無法產生,實際上是變相扼殺文化創意和創新。文化創意產業需要保護基本創意可口可樂剛進入中國時,所有商標都使用最傳統的斜體,但其全球競爭對手百事可樂壹直使用大膽時尚的創新字體,體現了現代風格。為了與百事可樂競爭,可口可樂專門花了50萬元,專門邀請香港著名設計師為亞洲市場策劃了全方位的商標和字體,又花了1億元推廣新的品牌形象,在年輕人心中樹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北京大學知識產權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張平表示,壹些專家認為字體不應該受到保護,這與我們今天提倡的文化創意產業和版權貿易是相悖的。如果不保護文化創意產業的基本創作成果,就談不上交易和發展。無論是作為單詞還是軟件,字體都應該受到保護。知識產權正在滲透到生活的角落。“中國字體產業是有市場需求的,應該用制度來更好地保護它。”北京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張平認為,有人擔心保護字體字體會導致權利濫用,構成壟斷。事實上,壟斷是壹種狀態,這是事實。現在只是壹種想象和擔心。如果用想象中的擔心來扼殺字體字體行業,就會偏離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目標。漢字的版權保護實際上是中國知識產權領域的壹個新問題。雖然與會專家普遍認為漢字的版權應得到進壹步保護,但仍有不同聲音認為,漢字作為中華民族乃至人類文明的公共遺產,是信息傳遞的主要載體,是具有實用價值的工具。目前,雖然我國已將書宋、仿宋、黑體、斜體等字體規定為公有領域的免費字體,但需要註意的是,字體的字體只是通過技術手段完成的機械加工作品,並不能產生新的原創演繹作品。對字體的字體保護要保持在壹個適當的限度,不要影響千百年來人物基本功能的正常發揮,不要讓用戶陷入付費的陰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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