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治理黃河的水利著作(清代)是由著名的治理黃河大臣金夫所寫。《治河方略》描述了黃河、淮河、運河的幹、支流水系概況,黃河的演變與整治,以及歷代對黃河治理的探討,重點闡述了17世紀蘇北黃河、淮河、運河的洪水與整治過程。該書繼承了明代治河的基本經驗,總結和吸收了及其得力助手黃治河實踐的新認識,對後世產生了重要影響。
《河道整治總圖》寫於康熙二十八年(1689),但當時沒有公布。原名《治河書》(《四庫全書提要》),被稱為《治河書》。乾隆三十二年(1767),浙江滁州鎮主將崔英傑根據金氏“八卷本”重新編輯,更名為《金文祥治河方略》(俗稱《治河方略》),共分10卷才出版。崔氏再版稱原書“八卷,十壹項”。
第壹圖、第二河、第二泉、第二湖、第二漕運、第二河決、第二河道、第二治錄、第二奏疏、第二名論、第二法令”認為“其精在治錄”,所以把治錄列為第壹,“圖列在開頭,法令刪除”。重新編輯的版本基本保留了原書的內容,但順序重新安排。清嘉慶四年(1799),金夫後裔金文俊再版此書,但完全抄襲崔英傑版本,僅刪去《崔本》序言。
1937年,中國水利工程學會編印了中國罕見的水利叢書,用於河道整治總平面圖的校對。但由於抗日戰爭的爆發,未能將《治河述》和朱《治河紀要》附於本書。
金夫簡介:
金夫(1633—1692 65438+二月二十六日),遼陽府(今遼寧遼陽)人,清代大臣,水利工程專家。
清朝順治年間,任內閣大臣。康熙初年,從閬中遷為內閣學士。康熙十年(1671),授安徽巡撫,參與平定三藩。康熙十六年(1677),調任河道總督。金夫繼承了明代潘繼勛的方法,對黃河水患進行了全面的調查,提出了詳細的三大河流綜合整治方案,並積極組織實施,最終使堤壩堅固,水運暢通。康熙二十七年(1688),欽差大臣郭為誣告金夫治河不力九年,被革職。
康熙三十壹年(1692)十壹月病逝,賜祭葬。康熙三十五年(1696),清政府允許江南士人在黃河岸邊為他們建祠。康熙四十六年(1707),追贈太保親王,祭奠其拉伯哈番之職。雍正五年(1727),增置工部尚書祠。他生前寫了壹本書《治河方略》,是後世治河的重要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