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出版商的情況則不同。作為我前半生的創作主體之壹,大眾出版社只能從政治的角度來維護小字,面對小字“可是我們千呼萬喚始出來”。在當時的歷史情況下,我們對待溥儀這樣壹個特殊的人,是不希望有文字對抗小字的。我曾經問過於浩成關於他的鉛筆記號。他說:“那時候政審很嚴,擔心有變化。”我理解的“變”的意思,是指如果未經大眾出版社批準,任由溥儀自由發揮,可能產生的不良後果。事實上,在手稿定稿後,李文達被迫修改了相關內容。我把於浩成鉛筆評論中的“定稿”壹詞理解為“發表”。圖書出版商非常清楚定稿和出版的不同權重,以及適合自己的作品。2011初春,在藏家方家中,看到溥儀親筆對壹份《另起爐竈》手稿的校樣(指1962年6月取樣的《我的前半生》第壹大印本)進行了近百次校對,部分校對內容被溥儀本人刪除。時間在3月1962之後。同樣是在方苞的後人家裏,溥儀親自批了上述的“9月4日第壹次證明這份手稿”。《末代皇帝》後半部,賈群眾出版社、解放軍出版社(1989版)、、溥儀在第二稿《天地》中“留下近百處改了千言的墨跡”。我還沒看過文獻原著,也不知道“墨跡”是在校樣上還是樣本上,只欣賞書中的壹些語錄。也就是說,溥儀被大眾出版社列為《我的前半生》的創作主體之壹後,他在所有手稿上都留下了親自審讀修改的痕跡,這就導致了中國出版史上罕見的現象——“普珠普批”。這些珍貴的史料遲早都會公之於眾。溥儀寫的手稿《中國人的驕傲》收藏在長春偽滿皇宮博物院,據說是國家二級文物。我在電腦裏找了找,沒看到原版。事實上,這篇文章仍然是李文達寫的,是溥儀抄的。作者將在另壹篇文章中討論“中國人的驕傲”的前因後果。我看到的是與我前半生有關的溥儀寫的,還有溥傑·愛新覺羅為這本書作序時溥儀寫給李文達的七言詩:四年的努力幫我完成了這本書。為黨的事業,為人民,贖罪,立功,熱愛新生活。原詩是和李文達的家人在壹起的。大眾出版社的圖書館裏還有壹種原版:《為祖國的社會主義事業和人類最崇高的理想而努力》這本書贈送給大眾出版社。是《我的前半生》(灰皮書)作者於1964年仲春在溥儀群眾出版社1960 1版上所寫,因史料無明確佐證,本文不列。1960年4月至7月間,溥儀和李文達在老香山飯店用“剪貼”的方式做了壹個修訂版的“灰書”。我看過原稿,破損不全。就內容而言,這是壹個為李文達修改筆跡的編輯過程。在這壹點上,大眾出版社還停留在這本書的編輯主體層面。事情發生在1961年2月到8月,大眾出版社采用了李文達的計劃,改寫了我的前半生。這篇文章是作者“改寫”後寫的。此時大眾出版社已經成為我前半生的創作主體之壹。(孟)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