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說明
壹、行李範圍
行李是指旅客的被褥、衣物、個人閱讀的書籍、殘疾人車廂等旅行必需品。
行李中不得攜帶貨幣、有價證券、珍貴文物、金銀首飾、檔案資料等貴重物品,以及國家禁止或限制攜帶的物品和危險品。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是50公斤。體積應限制為適合裝入行李車,但最小體積應小於0.01m3。
二、包裝範圍
包裹是指適合放在旅客列車行李車內運輸的小件貨物。包裹分為四類:序號、托運、類別、托運名稱。
1,壹包
自發文之日起5日內登報;中央和省級政府不得出售用於宣傳;中小學生的新聞圖片和課本。
2.二類包裝
緊急救援物資、書籍和期刊、新鮮或冷凍魚、肉、蛋、奶、水果和蔬菜。
3.三種類型的包裹
不屬於第壹、二、四類包件的物品。
4.四種類型的包裹
1.壹類運輸包件中的放射性同位素、油樣盒和摩托車;
2.泡沫塑料及其制品;
3.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需要特殊運輸條件的物品。每個包裹的體積和重量都與行李相同。單件重量超過50公斤的,視為超重包裹。
第三,行李和包裹的包裝
行李和包裹的包裝必須完整牢固,適合運輸。包裝材料和方法應當符合國家或者交通行業規定的包裝標準。
四、行李、包裹上的標簽
每件行李和包裹的兩端都要有鐵路標簽。標簽上的內容應清晰、準確,並與托運單上的相應內容壹致。
用壹類運輸包裝托運易碎物品、液體物品或放射性同位素時,應在包裝的明顯表面貼上“小心輕放”、“向上”、“壹類放射性物品”等相應的安全標誌。
5.行李和包裹的運費
行李包裹重量以kg(千克)為單位,不足1kg的按1kg計算;行李最低貨運裏程20km;普通包裹最小貨運裏程100km;;最小計費重量5kg,每張行李包裹票最低運費1元。
不及物動詞行李托運
乘客可以憑票托運壹次行李。托運行李不足50kg的,按照行李運價計算;超過50kg(行李中有殘疾人的為75kg)的,超出部分按行李運費的兩倍計算。
七、包裹保價運輸
行李、包裹分為保價運輸和非保價運輸,托運人可以選擇其中壹種。按保價運輸時,可以按件計價,也可以按壹批的總件數計價。辦理壹批的時候,不是只有壹部分可以投保。當壹段按行李托運,另壹段按包裹托運時,全程按行李收取保價費。保價行李和包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變化時,保價費不予退還。因承運人責任導致托運取消時,保價費全額退還。保價行李費按申報價格的0.5%計算,保價包裹費按申報價格的1%計算。
八、行李和包裹交付期限
按貨運裏程計算,600km以內的行李自承運之日起三天。超過600km的,每增加600km,不足600km的,按壹天計算。包裹三天400公裏以內。超過400km時,每增加400km增加壹天,不足400km按壹天計算。由於不可抗力等非承運人責任,停留時間加到交付期。
九、鐵路行包運輸合同
鐵路行包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托運人和收貨人之間明確行包運輸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行李包裹運輸合同的基本憑證是行李票和包裹票。鐵路行包運輸合同自承運人收到行包,填發行李票、包裹票時成立,履行至行包到站交付收貨人時為止。
十、行李和包裹不得夾帶在貨物中。
貨幣:各種貨幣的紙幣和金屬硬幣;有價證券:包括股票、彩票、國庫券和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票據;珍貴文物:指具有壹定年代和收藏、研究或觀賞價值的物品;檔案材料:人事技術檔案、組織關系、戶口本或戶籍關系、各種證書、證明、合同、契約等。;危險品:指國務院鐵路局公布的鐵路危險品清單中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