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日,鴻道集團租用王老吉商標到期,廣藥集體以電話、公函、律師函等多種形式 數十次與鴻道集團聯系,希望重新協商商標許可問題,但對方均未給予回應。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2011年4月26日廣藥集團按照雙方***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2011年12月29日,仲裁案正式開庭。2012年3月14日,仲裁庭組織雙方調解,鴻道單方面放棄。2012年5月9日,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裁定:《“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兩份合同均無效。這意味著從2010年5月2日起,鴻道集團就無權使用王老吉商標,這兩年多來鴻道集團經營王老吉所獲得的利潤均為非法所得。
外資企業行賄獲取廉價租金低於國際慣例達100余倍
經查證,加多寶集團是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的外資企業,是鴻道集團全資子公司,其企業性質為外資企業而非其此前宣稱的民企。10多年來,其利用外資企業政策及王老吉品牌賺取了巨額利潤.
通過行賄等不正當手段獲取的生產經營權違背法律原則;另外,鴻道集團經營王老吉銷售規模高達160多億,按照國際慣例,商標使用費壹般按照銷售額的5%收取,而鴻道集團每年給廣藥集團的商標使只有500萬左右,只是銷售額的0.03%,低於國際慣例100余倍,在經營紅罐王老吉涼茶期間,利用國家外資企業政策等,獲取利潤豐厚。由於行賄手段獲取的超低價格,導致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
雖然這壹結果已經比原定的商標許可期限推遲了兩年零8天,但仍舊意義重大而來之不易。廣藥集團收回紅罐和紅瓶王老吉的生產經營權,不僅合法,而且合理。
廣藥集團紅罐王老吉上市合法
目前鴻道集團已經上訴到北京市第壹中院,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仲裁結果具有法律效力,廣藥集團依法依規推出紅罐王老吉合法合理,任何企業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利用王老吉進行宣傳都是違法的,也是對王老吉這壹國有資產的傷害。 6月3日,廣藥紅罐王老吉在最能代表民族文化的長城上震撼亮相,從5月9日仲裁結果出來,到組織生產上市只用了短短20多天,讓市場人士“驚艷”,展現了廣藥集團強大實力和超高效率。
廣州市國資委對廣藥集團運作紅罐王老吉充滿信心!希望廣藥集團按照136發展方略,將王老吉從民族品牌打造成世界品牌,5年內達到300億銷售,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