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八條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時,應當出示身份證明或者提供表明作品權屬的證明(如封面、版權頁復印件,部分手稿、照片、樣本復印件等。),填寫作品登記表,繳納報名費。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的,還應當出示表明著作權人身份的證明(如繼承人應當出示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應出示委托合同)。專有權所有人應當出示合同,證明其享有專有權。第九條作品經作品登記機關核實後,由作品登記機關發給作品登記證書。作品登記證由登記機關根據本辦法所附樣本制作。登記機關的核實期限為壹個月,自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計算。
圖片著作權如何確定的法律分析:圖片是公民創作的,創作圖片的公民是作者,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權。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不得歪曲、篡改或抄襲。也不應該為了謀取個人名利而在圖片上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不得歪曲、篡改或抄襲。也不應該為了謀取個人名利而在圖片上簽名。
照片的版權歸屬是什麽?照片作品著作權中的人身權有哪些權利?發表的權利有哪些?簽名權的含義是什麽?修改權的含義是什麽?保護作品完整性的意義是什麽?我整理了“照片的版權歸屬”內容來回答大家的問題。
照片的版權所有權
壹般屬於著作權人。屬於委托作品的,應當按照委托合同的約定。
圖片作品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又稱精神權利,是指作者通過人身聯系對其作品享有的沒有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1)發表權是決定作品是否公開的權利,比如在攝影雜誌上發表攝影作品。
(2)署名權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通過行使署名權來表明自己的身份:當然,作者也可以署名自己的藝名或筆名,或者在壹定條件下自願選擇不署名。
(三)修改權,是指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如拍攝者對自己的照片進行適當剪裁。壹般認為,照片編輯對送審圖片的劃痕進行修補,對顏色和亮度進行微調,對圖片進行適度裁剪以便排版,不構成對作品修改權的侵犯。
(4)保護作品完整的權利是保護作品不受歪曲和篡改的權利。就圖片而言,未經作者授權,不得對圖片進行剪切或變形、添加或刪除圖片中的圖像、改變圖片顏色等。
圖片作品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主要是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使用權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權人可以通過復制、發行、出租、展覽、播放、改編、在互聯網上傳播等方式使用該圖片。獲得報酬權是指圖片的著作權人以各種方式使用圖片,以獲得物質和經濟回報。以上提到的權利,我國都是承認的,但是著作權法並沒有規定財產權中的另壹項權利——續展權。事實上,續展權對於圖片著作權人來說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