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為人盜竊女性內衣,壹般不會承擔刑事責任,只會受到公安機關的處罰。
盜竊罪的立案標準是:盜竊公私財物價值壹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兩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為他人家庭生活而非法進入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進行盜竊的;以實施違法犯罪為目的,攜帶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槍支、爆炸物等裝置,或者攜帶其他能夠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裝置的;其他標準。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竊取的行為。盜竊罪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2.罪犯秘密實施了偷竊行為。秘密竊取是行為人以不易被財產所有人、保管人或者他人發現的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行為。如溜門撬鎖、挖坑翻墻、潛入他人房間盜竊財物;在公共* * *場所割包等。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條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1)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頒發的許可證。
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另申請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入室盜竊;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械搶劫;
(八)搶奪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災物資的。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攜帶兇器或者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六十五條以營利為目的,盜竊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竊、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