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盜竊數額有以下幾種情況: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500元以上至2000元的數額較大;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5千元以上至2萬元為“數額巨大;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以上至65438萬元以上為數額特別巨大。
法律客觀性:
盜竊數額的計算涉及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買價和賣價、批發價和零售價、地價和售價、作案時的價格和辦理時的價格等。根據司法解釋,盜竊數額應當根據贓物的具體情況計算如下:1。被盜物品的價格應當根據被盜物品價格的有效證明確定。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犯罪時、地同類商品的價格,按照具體核價法,分別以人民幣計算。2.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票據按以下方法計算:a .無記名和無掛失憑證、有價證券、票據,不論能否立即兌現,均按面值和犯罪時應得的孳息、獎金或獎品等可得收入計算。股票按照被盜當日證券交易所公布的股票平均交易價格計算。b .記名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流通票據,其票面金額固定且能即時兌現的,如活期存折、過期定期存折、已填金額的支票、無需證明手續即可提貨的提貨單等,按票面金額和犯罪時應得利息或可提貨的貨物價值計算。面值未定,但已兌現的,按照實際兌現的財產價值計算;未兌現的,可以作為定罪量刑的情節。已登記的不能立即兌現的支付憑證、有價證券、票據或者可以立即兌現的支付憑證、票據、票據已經毀損、廢棄,失主通過掛失、補發或者補辦手續能夠避免實際損失的,票面金額不作為定罪量刑的標準,但可以作為定罪量刑的情節。3 .郵票、紀念幣等收藏品和紀念品按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價格計算。4.同種大宗贓物由失主以各種價格購買,能夠區分的,另行計算;難以區分的,按照該類貨物的中等價格計算。5.贓物已被盜竊、揮霍、丟棄或毀損,經多次易手無法追回,原物形態已被破壞的,應根據物主、證人的陳述、證言,提供的有效憑證和被告人的供述,按照上述1條所述的核價法確定原贓物的價值。6.物主以明顯低於被盜時當地市場零售價格購買的貨物,按照上述第1條所述的核價法計算。7.凡盜竊違禁品者,不論數額大小,壹律以盜竊罪論處,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判刑。8.贓物價格不明或者難以確定的,應當按照國家計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的《扣押、追繳、沒收物品鑒定管理辦法》的規定,由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9.對陳舊、損壞或者使用過的贓物,應當由指定的鑒定機構結合作案時同類物品的價格和盜竊時的陳舊程度進行鑒定。10.殘次品按主管部門批準的價格計算;廢品按物資回收部門的收購價格計算;假冒偽劣商品如有價值,應由指定的鑒定機構鑒定。11.多次盜竊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訴的,或者最後壹次盜竊構成犯罪,而前壹次盜竊在1年以內的,應當累計盜竊數額。12.盜竊給失主造成的損失大於盜竊數額的,損失數額可以作為量刑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