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生對象
1、福州市區、七縣(市)所在地各中學的初中應屆畢業生。
2、初中階段綜合素質優良,學科成績突出,具備孝敬長輩、常懷感恩之情、勤奮好學、自強不息的優秀品質,身心健康。
二、招生名額
按綜合測試情況,福清德旺中學計劃通過自主招生錄取優秀初中畢業生,人數120名以內。
三、基本思路
學生根據自我意願及福清德旺中學 自主招生基本要求進行自主申報,我校通過必要的學科潛質及思維品質的綜合測試進行錄取。
四、招生流程
1、報名
(1)2013年4月22日—4月30日,各校在學生自願、家長同意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基礎上,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報名,學生按附表要求填寫報名表。學校將報名情況在校內公示三天。
(2)5月3日前,各校將報名表、資格生花名冊等相關材料直接送達或用特快專遞寄到福清德旺中學教務處陳惠梅老師收(郵編:350319)。並隨附三張同底壹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背面寫上學校、學生姓名)。
2、審核
報名表經福清德旺中學復核後,依條件確定參加福清德旺中學的綜合素質測試,參加測試學生名單於2013年5月7日在網上公布,並通知發放準考證時間、地點。凡提供假證明、假材料,騙取報考或錄取資格的考生壹經查實,立即取消該生報考或錄取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
3、測試
(1)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須參加福清德旺中學綜合素質測試。測試以初中學習內容為主,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創新精神、實踐能力。測試采用筆試形式進行。
(2)測試科目:上午9:00-11:00 語文、英語
下午2:30-4:30數學、物理、化學
其中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滿分均為100分,物理學科滿分為60分,化學學科滿分為40分。
(3)測試時間:2013年5月12日全天
(4)測試地點:福清德旺中學
4、錄取
(1)依據綜合測試成績,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擇優錄取。錄取時將審驗擬錄取學生的戶口簿原件、初中在學證明等材料。
(2)擬錄取名單於2013年5月14日公布,並公示三天,接受廣大師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凡被福清德旺中學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福州市中考。
(3)經福州市中招辦核準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加分規定
1、初中階段獲福建省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5科單項競賽(指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下同)壹、二、三等獎或獲福州市級5科單項競賽壹等獎,加15分。
2、初中階段獲福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及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電腦機器人競賽獲壹、二、三等獎;福州市級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電腦機器人競賽壹等獎,加12分。
3、初中階段參加福州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含與其它部門聯合)舉辦的全市性正式文藝比賽的聲樂、器樂、舞蹈等3項個人壹等獎獲得者、初中階段參加福州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含與其它部門聯合)舉辦的全市性正式美術和書法現場比賽個人壹等獎獲得者,加10分。
六、享受待遇
1、被錄取的學生編入“鴻誌班”學習。
2、享受曹德旺先生設立的助學、獎學專項基金。
(1)助學部分:對“鴻誌班”學生,給予免交學雜費、代辦費(含課本、簿籍、校服等)和住宿費等三項費用;確系家庭經濟困難的,還發給生活補貼每月500元。
(2)獎學部分:①給予品學兼優的學生豐厚的年度獎學金(具體獎勵辦法另行制定);②給予考取“985工程” 和“211工程”的院校的學生5000元獎金,給予考取其它本壹批次院校的學生3000元獎金,給予考取本二批次院校的學生500元獎金。考取中國前十大名牌院校的學生另予重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