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倫敦,約翰·勞把大量時間和金錢花在賭場和風流韻事上。憑借高超的算術技巧,約翰·勞成為賭場的常勝將軍,源源不斷的財富從賭桌流入他的口袋。戀愛中帥氣的約翰·勞更是如魚得水。同時,他也不忘抓住機會學習金融知識。直到1694,他才和情敵威爾遜為了壹個女人大打出手。結果,威爾遜先生被當場打死,他在同壹天被逮捕和起訴。在無休止的訴訟過程中,約翰·勞找到了壹個成功越獄的機會,乘船逃到了荷蘭。
踏上歐洲大陸的約翰·勞曾擔任英國外交使節的秘書,潛心研究當時歐洲最大最有實力的阿姆斯特丹銀行。當然,每當夜晚來臨,人們總能在賭場裏找到他。1699約翰·勞開始在歐洲大陸流浪。1704年,他曾經逃回蘇格蘭,作為貨幣,他在愛丁堡出版了壹本小冊子1705:《論貨幣與貿易——關於向國家供應貨幣的建議》。
在這本書裏,約翰·勞極力強調貨幣升值對於國家利益的重要性。在他看來,增加流通中的貨幣有利於國民經濟。但銀量有限,缺陷多。要增加貨幣,只能尋求銀幣之外的其他途徑。他提出了利用銀行發行紙幣的建議。
約翰·勞斷言紙幣比銀幣更適合作為貨幣。銀幣的價值是不穩定的,因為國家或地方政府有權改變銀幣的面值或成色,其價值也會隨著其供給或需求的變化而變化。紙幣沒有這些問題,容易轉手,運輸,保存。而且紙幣的供應量可以由政府控制,所以它的價值比銀幣穩定得多,更適合交換物品。
約翰·勞建議成立壹個以土地為抵押發行紙幣的專門銀行,因為土地的供應量既不會減少也不會增加,因此土地的價值遠比白銀和其他商品的價值穩定。當然,約翰·勞的理論不是他發明的。早在1650年,威廉·波特就提出了發行以土地等財產為擔保的票據的思想。與約翰·勞同時代的蘇格蘭商人威廉·帕特森(William paterson)提出了建立發行紙幣的銀行的計劃,並指出這樣的銀行不僅可以發行紙幣以黃金作為擔保,還可以在壹定限度內以政府證券作為擔保。這個計劃導致了1694年英格蘭銀行的成立。約翰·勞在倫敦時曾師從威廉·帕特森。
可惜蘇格蘭議會沒有采納約翰·勞的建議,英格蘭議會也拒絕了他的司法赦免請求,他只好再次回到歐洲大陸,繼續靠賭博混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