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張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面值為100萬元人民幣、票面利率為3%的名義中期國債。
根據最新規定,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最低保證金由此前的2%調整為1.5%,梯度保證金由此前的2%~3%~5%調整為1.5%~2%~3%。
具體而言,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合約價值的1.5%,交割月份前壹個月下旬的前壹個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標準為合約價值的2%,交割月份第壹個交易日的前壹個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標準為合約價值的3%。
與此同時,中金所還將5年期國債合約的每日價格波動限制調整為上壹交易日結算價的±1.5%,此前為±2%。
擴展資料:
最新版的《國債期貨交易細則》還規定:合約上市首日起,持倉限額為1000手;交割月份前壹個月下旬的第壹個交易日起,持倉限額為600手;交割月份第壹個交易日起,持倉限額為300手。
此前,上述國債期貨梯度持倉限額標準為“1000手~500手~100手”,執行時點與梯度提高保證金的時點壹致,但要比調整後早約壹旬,分別為“交割月份前壹個月中旬的第壹個交易日”和“交割月份前壹個月下旬的第壹個交易日”。
以此前標準執行,在前兩個階段的持倉限額基本可以滿足客戶持倉需求,但臨近交割月限倉相對較嚴,對交割月合約的流動性產生了壹定影響。分析認為,這應該是中金所調整限倉額度及執行時間的壹個重要原因。
實際上,中金所本次對5年期國債期貨交易保證金等事項的調整並非首次。
中金所發布通知,“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3%,交割月份前壹個月中旬的前壹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4%,交割月份前壹個月下旬的前壹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5%。”
同年12月27日,中金所再次發布通知,將該貨合約的最低保證金調整為2%,將梯度保證金調整為2%~3%~5%。
可能是擔心風險問題,在本次國債期貨啟動的初期,5年期國債期貨的保證金還是比較高的。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