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軍隊為了紀念品,種族主義和復仇而戰!既然美軍是為了紀念品而戰,那麽在戰場上搜槍作為紀念品確實是合理的,但同時我們也有壹個疑惑。美軍和敵人在戰場上繳獲的武器能歸自己所有嗎?這個好像在我們腦子裏,和之前的概念不壹樣。不應該沒收嗎?
嚴格來說,戰場上的戰利品也是戰爭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那些戰後值錢的武器和物品,往往會被勝利者作為珍寶珍藏和收藏。壹方面收集敵人的武器或者有價值的物品是他勝利的證明,另壹方面因為這些東西有價值,勝利者可以從中獲利。
事實上,美國軍人將敵方槍支作為戰利品或紀念品藏匿的行為是美國軍事法律不允許的。包括美國在內的很多國家對槍支等高價值戰利品的處理基本上都有統壹的規定,即必須上繳國家沒收。
但是,是這樣規定的。如何貫徹執行又是另壹回事。在壹個規則下,就像法律壹樣,總會有人跳過法院的欄桿。當然,對於美國士兵來說,由於他們熱衷於留下敵人的槍支作為紀念品,所以他們極力想辦法隱藏這些在戰場上繳獲的槍支。
伊拉克戰爭期間,壹名美國士兵因藏匿繳獲的AK47步槍回國而被起訴。根據相關規定,這名美國士兵很可能面臨牢獄之災,但他的辯護律師最終為他爭取到了壹個機會:交出他的步槍,並繳納100美元的罰款。美國國民有權保留槍支和火器,所以即使美國士兵因持有繳獲的槍支而被起訴,他也只會交出槍支並支付65,438+000美元的罰款,這是相當輕的。
伊拉克戰爭期間,美軍迅速進入伊拉克首都,所有美軍士兵幾乎立即奔向薩達姆居住的宮殿。在宮殿下面的地下室裏,有薩達姆多年來積累的大量黃金,於是有人問薩達姆那些黃金都去了哪裏?我很準確的告訴妳,薩達姆的黃金肯定有壹部分被美國士兵藏了起來,但大部分應該是被美國政府收走了。
由於美國的法律法規對這種事情的處理並沒有那麽嚴格,所以即使被發現,也只會是把沒收的戰利品重新上交,然後繳納壹定的罰款,所以也難怪那麽多美國士兵總會把自己在戰場上繳獲的戰利品藏起來!即使被發現,也不會太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