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天內,新冠肺炎感染的縣(市、區、旗)累計超過1例(含1例),嚴格限制入(返)京。
14日內,在陸路邊境口岸所在縣(市、區、旗)居住過的人員不得入(回)京。
在此基礎上,加強對所有來(回)京人員的管控:
(1)到達北京前後12小時內到當地社區(賓館、單位、村)報到;
(2)到達北京24小時後72小時內進行1核酸檢測;
(3)回京後7天內不聚餐、不聚會、不去人員密集場所;
(4)倡導單位要求員工在復工前48小時內多做1核酸檢測,在陰性檢測結果出來前帶回家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