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白酒流行,因其稍飲輒醉,更顯飲酒者的豪氣,大受當時各個階層民眾的歡迎。
由於釀酒的普遍,明政府不再設專門管酒務的機構,酒稅並入商稅。據《明史?食貨誌》記載,酒按照“凡商稅,三十而取壹”的標準征收。如此壹來,極大地促進了蒸餾酒和紹興酒的發展。相比之下,葡萄酒因失去了優惠政策的扶持,其發展受到了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