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蒼南的舊婚約分為“小婚約”和“大婚約”。訂親是在訂親之前約定的,訂親的金額決定了嫁妝。“小丁”租的大多是壹對金戒指和蛋糕、魚之類的禮物;女方送回來壹管十個江西瓷碗,有“碗”和諧“穩”的意思,有“百年和諧”的,還有紅棗、花生等。而“大定”作為正式訂婚,主要是給訂婚錢和龍鳳的結婚證,女方把男方的結婚證收起來,另壹份填在原郵筒裏,由媒人寄回男方。“大決策”和“派往日本”往往是齊頭並進的。也就是男方也會通知女方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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