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提出,推動數字經濟格局下文化與旅遊融合發展,以文建旅,以遊顯文。推動文化產業與數字經濟、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構建數字文化產業生態體系。
《意見》還提出,通過數字化推動文化與旅遊融合發展,實現更大範圍、更深層次、更高水平的融合。加強數字文化企業與互聯網旅遊企業的對接合作,推動文化創意向旅遊領域拓展。推動數字文化與社交電商、網絡直播、短視頻等網絡新經濟融合,發展直播旅遊、帶貨旅遊等網絡內容生產新模式。推動數字文化產品和服務在公共文化場館的應用,豐富公共文化空間體驗的形式和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