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在中國可以追溯到3500年前,在刑法中被稱為“墨刑”。紋身的前身是紋身。在紋身機沒有出現的時候,他用蘸了墨水的針壹個壹個地刺圖案。圖案多以軍人和龍虎為主,社會氣息濃厚。紋身只有黑色,時間久了顏色會變藍,所以也叫紋身。自先秦時代以來,酷刑的懲罰是在囚犯的臉上紋身以示警告。在古籍中,已經有了紋身、塑身、紋身、紋身雕刻等故事,比如婆婆紋身。
古埃及用紋身來畫出社會地位。在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女性習慣在嘴唇上塗紅色,這與現代永久化妝如嘴唇和眉毛的美容方法相似。第壹次世界大戰後,紋身者多為女性,因為為了紀念戰爭中失去的愛人,通常會紋上鳥兒、蝴蝶、紅玫瑰或愛人的名字。
紋身逐漸脫離了壹些刑罰造成的負面印象,演變成壹種個人裝飾。在許多文化中,紋身是壹種傳統,是社會階級和地位的象征。隨著社會的發展,紋身已經成為壹種多學科綜合的藝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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