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歷:在周、春秋、戰國時期,不是統壹的歷法,而是多個歷法的統稱,奠定了中國古代歷法的範式(陰陽合歷,每年65,438+02-65,438+03月,代表太陽運動的節氣)。
太初歷:漢,創制二十四節氣,定閏,確立壹年的開始為陰。
大明歷:南北朝,引入歲差。
隋,推出新月。
大:唐代,引進了定氣。
統壹歷法:南宋,回歸年精度高(與現行公歷相同)。
計時日歷:元,中國傳統日歷的巔峰。
編年史:清代歷法與中西歷法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