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法:從士紳獨立起草到政府統籌。
(2)管理:從自治到政府管理
(3)目的:從鄰裏間的相互勸誡,“風俗習慣的交匯”到傳諭,約束官員和士紳。
2.唐宋至明清時期鄉村治理的特點
(1)從官方主導到官紳結合(鄉村治理力量多元化)
(2)士紳發揮更大的作用。
(3)中央政府的權力逐漸延伸到農村。
(4)彌補國家管理體制的不足(維護社會穩定和征收稅收是官方機構的有益補充)
(5)農村法規的進壹步發展。
(6)基層治理與宗族管理緊密結合。
(7)儒家倫理(理學/心理學)正在不斷滲透到鄉村治理中。
(8)是自然形成的自治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