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本主義民主和法治;
3.三權分立與制衡;
4.自由和人權保障;
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6.私有財產不可侵犯;
權力與制約的憲法程序下的法律制度:以意思自治和契約自由原則為基礎的民商法體系;沒有以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為原則的刑罰體系。經濟法和行政法的復雜體系;豐富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以及相對先進的資源和環境保護法律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