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六個切實防範”是指:堅決防範重大政法事件、非法聚集和大規模上訪事件、大規模群體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惡性刑事案件、重大邊境不穩定事件和因民族問題引發的重大事件、有惡劣影響的重大治安災害和安全事故。
法律依據:國務院《信訪條例》第三條應當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信訪事項,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