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職工休假: (壹)元旦;
(2)春節;(3)國際勞動節;(4)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三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