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的規定
“偽造貨幣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不滿三萬元的,或者偽造貨幣數額在二百張以上不滿三千張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七十條的規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偽造貨幣總面額在3萬元以上的,屬於“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
行為人制作貨幣圖樣或者事先與他人合謀,為他人偽造貨幣提供圖樣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七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本解釋所稱貨幣,是指可在境內市場流通或兌換的人民幣和外幣。
貨幣面額以人民幣計算,其他貨幣按作案時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