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才中心審核後,孵化基地或創業園與入駐單位簽訂入駐協議。
3.駐青單位享受高校畢業生就業實習相關政策,具體規定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校畢業生就業實習實訓基地管理辦法(試行)》(人社字10號)執行;
4.入駐實體享受所在區提供的壹次性房租補貼。
延伸信息報告單位所需的申請材料如下:
1、蕪湖創業孵化基地申報表(壹式三份);
2.提供投資、建造、租賃或持有的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3、創業孵化基地載體建築面積證明材料、建設方案及管理制度(包括公共設施、水電月租、發展規劃等));
4.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與創業實體簽訂租賃協議。
蕪湖政府網-蕪湖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