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的基本問題包括兩個方面和兩個層次:
(1)第壹個方面是關於誰是第壹性,思維和存在(或意識和物質)的來源是什麽。即物質決定意識還是意識決定物質。哲學基本問題的第壹個方面是哲學史上劃分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根本依據。
(2)第二個方面是物質與意識是否同壹,即人的意識能否認識和反映物質世界。這是哲學基本問題的“認識論”方面,是哲學史上劃分可知論和不可知論兩條認識路線的根本依據。
(3)哲學基本問題的兩個方面從不同的方面闡明了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其中,第壹個方面是主導方面,第二個方面是從屬方面。壹方面,它規定了第二個論證的前提;第二方所持的基本觀點是基於第壹方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