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滬壹重5元/斤,二重1元/斤。
山東、廣東、福建、安徽壹重8元/斤,二重6元/斤。
北京、天津、江西、河南、湖南壹重9元/斤,二重8元/斤。
湖北、四川、陜西、雲南、遼寧、黑龍江、吉林、海南、貴州、重慶、山西、河北、廣西壹重10元/斤,二重8元/斤。
內蒙古、寧夏、青海、甘肅首重13元/斤,續重11元/斤。
西藏、新疆首重15元/斤,續重15元/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