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國前,婚姻習俗強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主要通過訂婚、喜慶、搬家、結婚、婚禮、洞房、三朝、二道門、滿月等,過程相當復雜。
建國後提倡自由戀愛,自主婚姻,經濟婚姻。除了新娘和新郎,新式婚禮的參與者還包括主持人、見證人、介紹人和伴郎,這被稱為文明婚姻。結婚的時候用婚車給親戚打招呼。請將酒分糖,熱鬧祥和。還有旅遊婚禮,集體婚禮等。儀式簡單而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