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地區的人們在正月十五去他們的祖墳給死去的祖先送燈籠。這壹天,無論離家多遠,人們都會想方設法趕回家,只為在祖先的墳前送上壹盞燈籠,祭奠祖先,表達緬懷和感激之情。
當地有“正月十五如過年”“三十之火為十五之光”的說法,即過年可以不回,但正月十五必須回,可見送燈儀式之隆重。正月十五,無論離家多遠,遠在他鄉的遊子都會回到老家,中午吃團圓飯,晚上送燈。如果沒有人給任何壹個祖墳送燈籠,說明這個家族沒有後代,這是每個家族的大忌。